娟子
有学者曾提出, 20 世纪20 年代末至30 年代初在广汉月亮湾出土的那具外径70.5 厘米, 重达百斤以上的大石璧, 当是古蜀人的一种货币。此说反映在郑德坤先生的《四川古代文化史·广汉文化》里, 认为大石璧是古代的一种货币, 并以此与太平洋上叶玻岛巨大的石璧状货币相比较; 而戴谦和先生则认为其与后代的环钱有关。 以大石璧作货币, 在世界的一些民族学资料中确有所见。只是, 殷商时期的古蜀人, 已经拥有了海贝等作货币, 大致是不会再以大石璧作为商品交易的一般等价物的。因为其太沉重, 不能携带; 而像太平洋叶玻岛或雅普岛居民那样陈列于家门, 又似不可能。一则处于文明社会的古蜀人大致无此异域原始部落的风俗; 二则如此进行商品贸易, 似乎难以促进古蜀文明社会的经济繁荣。 不过, 对于广汉遗址内发现的大石璧的实际功用, 一些学者则提出衡权说。衡权是指权衡器或称衡器, 即天平或砝码。此论以张勋燎、冯汉骥、童恩正先生为代表。 我国衡器产生得很早,《尚书·尧典》记尧时代即有“同律度量衡”之说。大致说来, 衡器应该是新石器时代晚期, 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三星堆文明时期, 由于尚不知杠杆原理, 没有发明秤,所以不论被衡( 即称) 的物品有多重, 权石的重量都必须和它相等, 这就是所谓“权与物均而生衡”。从《汉书·律历志》看, 权石的种类有铢、两、斤、钧、石,一石的重量达120 斤, 这与广汉月亮湾出土大石璧接近。联系到月亮湾出土玉石璧也形成从小到大的组合系列, 所以, 冯汉骥、童恩正先生认为, 广汉月亮湾大石璧应是权衡之石。两先生进而提出,“从新石器时代到殷周某些遗址和墓葬中出土的石璧, 有可能就是这种衡石。” 笔者认为, 关于广汉玉石璧衡权说的认识是含有合理成分的。因为迄今为止对三星堆古遗址的发掘, 尚未发现其他可以充当衡权的东西, 故而暂且将衡权同玉石璧联系起来看, 是应当允许的。此外,除了广汉遗址外, 长期以来, 在成都羊子山等地也发现大量的大小、厚薄、轻重有序的石璧。这样, 我们便可以将上述石璧—衡权说放大到包括后来立都于成都的整个古蜀国的范畴内去思考了。 从情理上讲, 在上自商代, 下迄春秋战国时期的时间跨度长达一千多年的历史范畴内, 古蜀国是应当拥有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以及能够“均物平轻重”的衡器的。否则, 是不可能支撑起一个人丁兴旺、经济发达而使四海企羡、商旅纷至的发达的古蜀社会的, 是不可能架构起一个堪与商周中原文明相颉颃的同样为国人骄傲、同样可以彪炳史册的举世瞩目的三星堆—成都文明的。 源自:《文史杂志》2007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