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客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楼主: 蜀虎|查看: 278204|回复: 1602
[纪实] 

四川汶川县发生8.1级地震,成都震感强烈!

 [复制链接]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7-10 22:59:40|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提交者:kaiditiger   

看了心里非常沉重,

中国怎么了,连一个说真话的人都生存不下去,

大家创造出一个假话国有什么好处?

我们在遭遇不幸的同时,有谁能够反思,这是我们扼杀真话的结果?

说是报应,或许很贴切。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7-10 23:00:01|显示全部楼层
★本站推荐:发帖子前,请使用“排版助手”软件,让您的文章更悦目!★
文章提交者:风再起时GY4   

顶一下跑跑以后慢慢看。
我发现反跑的东西多是左粪,左粪在中国大陆的“道德”上一贯是占领制高点的,这也可以证明左粪的伪君子本性。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7-10 23:00:38|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提示:本站是“原创”摄影、摄像类专业网站,只欢迎摄影、摄像师的[原创]作品,谢绝[转帖]
文章提交者:范忠美
http://blog.sina_com_cn/s/blog_4e4e23f601009apt.html

王中银的博客把范先生的文章整理了,很全。

可以搜藏后,慢慢看。

范先生对鲁迅文章的解读非常还,如《故乡》等。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7-10 23:01:27|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提交者:fengqangkd   

跑跑比我大一岁,和他一样经历过相同的时代,碰到过很多的相同的事.
心境大致相同.看着社会变的我越来越不认识,深感无奈和悲哀!!!
地震那一天,我门正在上班,突然房子剧烈抖动起来,当时我在门口,
下意识的先跑了出去,站在马路上面,看到很多其他公司的人分别从不同的
地方飞奔出来,我门公司的人都傻在里面没动.这次地震对我门这里影响不
大,没有房屋倒塌现象,所以大家都相安无事.事后我心理有了阴影,虽然大家
没指责我,我心理还是不好受,假如是大地震,可能我的同事都会被埋在里面.
也许我当时应该喊一声在跑就好了!!!
对于范跑跑同志,同是四川人的老乡,我不想指责批评他,我也没勇气也
没资格,至少他还比较诚实,这也是我一直以来所坚守的,对于我的孩子,我也
是这么教育的,人的一生难免会犯错,但是不能不诚实!!!
范跑跑也是个地震受害者.比起那些贪污救灾款,建不合格学校害死大
批学生的人,比起拿灾款买耐克鞋子的人他的行为算得了什么了?
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别人就等于宽容自己,不要随便给人扣不道德帽子
想想自己,从小到大有没有乱丢过垃圾,随地吐痰,破坏绿化,虐待动物,偷看女
生洗澡,厕所完了不冲水,随地大小便,说过脏话,骂人打架……
我记的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挂在课堂里的一副字,希望能和大家共勉
            '宽以待人,严以律己'.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7-10 23:01:45|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提交者:看见后3   

所谓“责任重于一切”的说法,其适用要注意两点:
1、当事人的职业特点;
2、该责任是当事人的主要责任还是附随责任。
范老师避险的案例中:
教师的职业特点不同于军人和消防、抢险队员,后者的职责天然就是要面对死亡不回避的,教师面对死亡是偶然情况。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是老师在履行教学任务主要职责过程中的附随责任,而非主要责任。
现行教育法规正是考虑到前述情况,才没有规定学校、教师对学生负监护人责任。
在发生突发情况时,教师对学生的救护责任,限于教师基本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也就是说,教师没有冒着较大生命危险履行救护学生责任的法定义务!
有人会说:可是那么多老师都能不顾生命危险救助学生呀!对此,我只能说,这些老师的行为早已超出了法定义务,是高尚的行为!谨向那些领着微薄的工资做出高尚行为的老师致敬!这件事情,范老师的做法没有这些老师高尚,这是肯定的。
有人还会说:范老师避险的同时,如果高喊“地震了,同学们快跑”,并不妨碍他基本确保自身安全,又能尽可能履行对学生的救护责任,他没有做到这样就是失职。对此,我认为要这样看:山崩地裂、千钧一发之际,没有经过专业避险训练的范老师,在追求自身安全的过程中,忘记了喊叫是完全正常的,过错在校方和教育行政部门平时疏于预防!
有人拿《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说事:“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认为范老师明显违反了这个规定。
我认为,这个规定的适用包含了不言而喻的前提:1、救护者有时间作出施救行为而不至于即刻丧失生命;2、面对突发事件,救护者比未成年人处于更优越的地位。
范老师避险的案例中,上述两个前提不存在:地震瞬间来临,山崩地裂,当时老师无法做到施救小孩而不至于有即刻丧失生命的危险;面对瞬间爆发的强烈的地震,范老师跟他所在班的一大群17、18岁的“未成年人”相比,并不处于优越地位。


所以,关于范老师避险,应当适用民法“紧急避险”的规定予以免责!
有人说:那是不是意味着 “每个战士可为了救自己的亲人跑回家、每个医务人员可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不去救灾”?我认为,这种类比不当 。   
可作类比的是:假设银行职员正在营业厅上班遭遇歹徒持枪抢劫,在枪口对着自己脑袋时,该职员可选择按报警铃,便以顾客疏散和警察及时抓获歹徒,但是自己当即丧命的可能性有99%!这时候,是不是仍然要求该职员必须选择按报警铃?没有这样选择,事后就得开除?!当然不能那样要求。

智商不够的人往往看不懂范老师那篇《那一刻地动山摇》的博客文章,一瞅见就马上扣帽子。 范老师那篇博客文章并没有粉饰自己,“自由、公正”之类的说辞,意指即使追求自由公正,也跟他的紧急避险行为不矛盾;追求自由公正不意味着这个人一定要高尚。他没有说,他的紧急避险行为,就是追求“自由、公正”的表现;更不是说,追求“自由、公正”,必然要有他那样的表现。
范老师勤奋教学、真诚奉献所学,职业操守很好!
如果一个领导(军警、专业抢险单位除外)要求下属以生命来“履行职责”,那么这样的领导是不懂现代文明的动物,得不到员工尊重。教师没有牺牲生命“尽责”的义务,这是常识。 家长要求教师在千钧一发之际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救自己的孩子,本身就缺德!
 teienke 发表于: 2008-7-11 15:24:26|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点评很精彩!中国需要更多有思想,敢说真话的人!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司馬昭 发表于: 2008-7-11 21:47:02|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范哈儿长得丑眉丑眼的,又不帅,这个“美女”居然想跟他颠鸾倒凤,看来是有点饥不择食哦。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7-12 13:40:34|显示全部楼层

汶川县城重建之争:数万人在酷暑中帐篷里等待

本帖最后由 韦建生 于 2009-2-27 23:11 编辑

今天距5·12大地震整整两个月,大地震震中汶川县“尘埃仍未落定”。关于汶川县城是否需要异地重建的问题,至今没有定论。

  反对异地重建者,称这是“逃跑的行为”;支持者则认为,在重建问题上,再也不能坚持人定胜天的观念。

  而真正的当事人,数万名在酷暑与密集的帐篷中等待着的羌民们,一直在等待着争论的结束。

  漫长的等待

  汶川县绵篪镇板桥村,远远望去,一大片帐篷群几乎看不到缝隙。

  板桥村是汶川县居民紧急避险的临时居住地,在这里,帐篷与帐篷的前后距离只有10厘米宽,最密处,帐篷与帐篷几乎紧紧贴着。

  20多天前,为了躲避暴雨可能导致的滑坡和泥石流,整个龙溪乡5000余人均临时避险,安置到绵篪镇板桥村。

  一个乡安置到一个村,此地拥挤程度可想而知。因为汶川县绝对安全的地带几乎没有,紧急避险的暂居点只能如此狭窄。

  负责居民安置点的防疫人员表示,如此大密度的人群,防疫任务非常艰巨。

  汶川县龙溪乡阿尔村村民余永清说,几天前,周围已经有多个孩子出现了拉肚子的情况。阿坝州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杨诗义,在地震后不久就下驻到汶川县城龙溪乡峨布村。他证实,确实出现了部分人拉肚子的情况。“好在,人并不多。”

  而帐篷区的生存状况仍然不容乐观,余永清说,大约在7月5日,自来水才通到帐篷区,每村均有一个取水点。此前,数千人均需要到一里远的街上排队接水。

  直到现在,正常的电力仍未恢复,每天晚上,帐篷区只能在柴油发电机的巨大轰鸣中,点亮少量街灯。

  比这一切不便更麻烦的是,所有居民都不知道,还要在这里熬多久?

  当记者询问安置点的居民,是否愿意搬离汶川时,听到最多的回答是:“土地已经没有了,如果搬到其他地方,我们也能接受。”

  但直到大地震发生整整两个月后,汶川如何重建,仍然悬而未决。

  曾被忽视的县城

  “我也很急,但决定权不在县里。”7月10日,在回答何时能确定汶川是否异地重建时,副县长吴光旭回答说。

  早在6月15日,汶川县县长廖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急切地表示,他希望早日能确定汶川将如何重建。

  然而,直到7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公开表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确定要把汶川县城全部搬迁。

  记者了解到,由于是否原址重建至今未定,汶川县也无法出台灾后重建规划。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事实上,在地震发生后不久,汶川也和其他各受灾县一样,很快开始进行灾后重建的规划,该规划是建立在将在汶川原址重建的基础上,但规划尚未完工,专家指出,汶川地质灾害隐患重重,已不适宜人居。汶川重建规划就此戛然而止。

  6月16日,本报率先披露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救灾规划专家组驻阿坝州组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尹稚的调查报告,该报告认为汶川已不适合人类居住,并建议异地重建。

  这一报告,也再度引发了公众对汶川县城的关注。

  大地震发生后,由于震中在汶川县映秀镇,大地震被命名为:“5·12大地震”。由于交通中断,汶川县城也一度成为孤岛。

  “到汶川县去!”成为当时各媒体的重要报道方向,公众也极度想了解,汶川县城遭遇了怎样的破坏。

  绕行1000多公里,最早一批抵达汶川县城的记者传回的报道,让人有些错愕,汶川县城95%的房屋没有倒塌,人员伤亡较少。

  与此同时,北川县城全城几乎夷为平地和大量人员伤亡的消息,引发了公众强烈的关注。相形之下,汶川县城的受关注度迅速降温。

  当5月下旬,尹稚教授一行抵达汶川县城时,几乎已经很少看到媒体记者。

  事实上,汶川安全的假象,一度也让初进县城的尹稚对同行者说,“这地没准儿能找到宾馆呢!”

  而入城后才发现,那些“屹立不倒”的建筑物多裂出触目惊心的X形裂缝,根本无法住人。

  一个星期后,在经过实地考察后,尹稚发现,滑坡和泥石流的次生灾害威胁,已使得这个县城随时可能遭受灭顶之灾。

  尹稚带领的规划专家组,是第一支在汶川山地进行详细实地考察的队伍。在此之前,对汶川地质灾害的判断,主要依赖于卫星遥感拍照。

  尹稚在北京曾经看到过这些遥感照片,进入汶川实地考察后,他马上发现了遥感照片的局限性。一是读者对原始状态并不熟悉,往往新旧难辨;一方面大面积的塌方和滑坡多形成垂直断面,图上无法判断。

  他举例说,汶川震后新增地质灾害点3590处,而遥感图像上不足100处。

  6月10日,尹稚在关于建议紧急异地转移汶川部分受灾群众的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议汶川“考虑新县城选址”。

  报告甫一出炉,都江堰的玉堂镇,当即成为汶川县政府及普通居民认可的一个迁徙地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7-12 14:40:24|显示全部楼层

5·12大地震两月祭

本帖最后由 韦建生 于 2009-2-27 23:13 编辑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那一刻,地动山摇……

到今天,两个月了。

两个月以来,我的内心经历了太多的震惊、疼痛、愤怒、哀伤、沉重、酸楚等等一切无法释怀的感受,即使是看到幸存者获救那一刻所引起的激动也很快就为对他们以后命运的担心所替代。是的,两个月以来,学生复学了,工厂复工了,农民复耕了,抗震英模团作过巡回报告了,英雄少年评选出来了,连猪坚强也被供养起来了,然而,那些许的安慰与感激,却始终无法完全抚慰我内心的伤痛。

是的,数万遇难同胞,包括遇难的孩子们的遗体,已经被我们安葬。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的生命离我们的视野就渐行渐远了吗?甚至就淡出我们的心灵了吗?

据说,犹太人纪念他们在二战中遇害的同胞,是将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刻在石头上;又据说,美国人纪念在“9。11”事件中的遇难者时,是将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大声念诵。据说,对逝者最好的纪念,就是在心里记住他们的名字。

如果,一个人死了,他还能活着,那一定是活在人们的心里。然而,一个人,如果你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你还能记住他吗?请原谅,在数万遇难同胞中,我只记住了陈坚、谭千秋等几个人的名字,而且我也知道我不可能记住几万个姓名,但是,我知道有一个办法却可以帮助我们所有人记住所有遇难者的名字,那就是把所有遇难者的名字都刻在石头上。

每一个遇难者,他的生命都是突然终止的。在那地动山摇的一刻之前,他们有着怎样的生活?他们有着什么样的愿望?如果生命不是突然终止,他们的生活将会怎样继续?也许,他们的生命原本就卑微,他们的生活原本就平淡,卑微、平淡到连他们生活的地方我们都不知道,然而,那不正是生命与生活的本色吗?还有那些孩子,那么多的孩子,当他们坐在教室里的时候,他们的生命承载了多少美丽的梦想?他们,我们的孩子,难道真的是地震的遇难者吗?

所以,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每一个遇难者的名字都能被刻在石头上。

大地震过去两个月了,我所能做的,只能是在自己的心中默默点上香烛,独自地再悲伤一回。

谨以此作为对遇难同胞的祭奠,同时也借此对哀伤的心灵进行一丝自我抚慰。

                                                                                 2008-7-12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8-7-12 14:40:40|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提交者:llp348   



人祸依旧

让我们(活的和死的)一起举杯庆祝盛世吧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展示原创影像,结交优秀影客
Phoer 『影客』网的域名释义:Pho-:影像,-er:家,pho(-to-graph-)er:影客
© 2002-2025,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5-5-6 18:19, Processed in 0.156000 second(s), 5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