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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虎 发表于: 2004-3-30 00:59:07|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人像] [转帖]沈从文初探:“乡间戏剧”中的儒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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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知遥/文


  中国儒家哲学的天人关系论,包括“天人合一”和“天人相分”论,这“二论”的结合构成了珠联璧合,完整合理的天人关系说。“天人合一”论,告诉人们:人应当与天和谐相处,融为一体,不要破坏人与天的整体和谐关系,人便可以从自然中获益和生。①沈从文先生好像已经得此真传,在他的笔下,人物总是那么和谐地与自然生活着,不仅因为他们生活在乡下,更有他们的心理和行为方式的自由生态化。从小说《夫妇》两人新婚后回家乡,面对大好春光时的情不自禁以及乡野的规则和蒙昧;从《丈夫》中我们看到乡野妻子们到城里正大光明地做妓女,将所挣的钱如数给乡下的丈夫,而且相安无事地保持夫妻名分和感情的“原始神话”;从《萧萧》中我们看到了那个对“女学生”剪发和自由生活向往的乡村女孩萧萧,看到了她的明媚和阳光也看到了乡村的宽容和残忍;从《生》里我们看到城市边缘人的自得和对付苦难的无所畏惧以及自欺。而这些小说无一不渗透着儒家文化温柔敦厚,人性本善的气息,无不呈现着“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的哲学思考。


一、漫溢着的对自然与人的赞美:《萧萧》

  “衡量一部作品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尺度也正是这部作品激发读者想象和再创造文本的能力。──它排斥任何单值的判断和价值取向,尽管叙述者在语词层面存在着反讽因素,但这并不一定代表作者的倾向。我们始终无法明了作者对人物的情感和态度。奥地利小说家海尔曼布洛赫曾这样表述他对小说本质的理解:发现小说才能发现的,这是小说的存在的唯一理由。这个近似于同义反复的命题隐含着深刻的意义,它说明,小说这一体裁自身的本质界定或许正是与人类生存境遇的丰富性相吻合的。小说并不热衷于去寻找解答,它只是惊异于大千世界的各种相对性和矛盾性。”②我始终认为作家沈从文总是在试图为他认为的大自然找到一个具像,而这个活生生的具像落实到了小说中的一个个沅水边的美丽少女身上。他通过对这些少女细致入微的刻画,表达着自然的赞叹和热爱甚至还有惊异。小说《萧萧》也是这样。作为旧中国农村的童养媳现象比比皆是,似乎成为某种风俗或者传统意味的乡间文化。在大多数读者和评论者眼中,这种现象应该是做彻底批判的。他们取的是政治或者社会批判的立场。而沈从文在这篇文章中始终看不到“作者”的声音,似乎只是在讲个老故事。然而一个老旧的故事却焕发出迷人的光彩:因为沈从文从这个普通的乡村少女那里“发现”了美轮美奂,看到自然生态下的乡村人生。人们已经习惯了小丈夫找个大媳妇,人们习惯于山间单纯的人间关系和简单的乐趣,人们习惯于自足的日子和惯常的人生。这些就是美的。

  所以。我们几乎是在看一个乡间风俗画,用新奇和发现的心态,正如小说开篇说:“乡下人吹唢呐接媳妇,到了十二月是成天会有的事情。”我们读到“萧萧做媳妇时年纪十二岁,有一个小丈夫,年纪还不到三岁。丈夫比她年少九岁,断奶还不多久。按地方规矩,过了门,她喊他作弟弟。”可以读到“天晴落雨日子混下去,每日抱抱丈夫,也帮家中做点杂事,能动手的就动手,又时常到溪沟里去洗衣,搓尿片,一面还拣拾有花纹的田螺给坐在身边的小丈夫玩。”“萧萧好高,一个人常常爬到草料堆上去,抱了已经熟睡的丈夫在怀里,轻轻的轻轻的随意唱着自编的四句头山歌。”

  在旁人司空见惯的事件里,沈从文发现了这些温情的美,我们看不到可以让人痛恨和怜悯的所谓苦难,少女有少女自己的兴致,她将小丈夫叫弟弟,以一个姐姐的身份。她可能对妻子的角色并不清楚,并没有恶念,有的是爱和关怀,和一个少女的纯真。而一个心怀纯真的人总能给自己找到快乐和自由。萧萧从小没父母,是伯父抚养大的,小说对她的生活只有一句暗示性的话“出嫁只是从这家转到那家。”因此她不害羞也不怕,她根本不知道生活的艰难。

  大量的自然场景的描写将人物故事融入到一片自然风光中,即使后来禁不住花狗情歌的诱惑而“一切都尽了他”也在五彩斑斓的山地,好像是这乡野的风是多情的自然促成了一切。偷情和犯错发生的如此顺理成章,竟然找不到可以“批判”他们的理由。

  而相反,在乡野美丽的风光和作者如韵的描述里,我们的注意力只有醉心于人性和自然的和谐,人性美和自然美的交融。而这恰恰是“天人合一”的最好例证。


二、平视的视角 温情的构建:《丈夫》

  “在经典的文体概念中,小说是作为故事被讲述的。这使得小说文本在阅读过程中最先进入读者视阈的,是它的叙事角度。小说的叙事角度不仅指涉着叙述者的人称选择,同时也包括了叙述者从何种空间位置观照他讲述的故事,以及叙述者把他的故事限定在多长的时间跨度之中。”③小说《丈夫》一开始就取了平视的全知视角,这样的视角是传统的,因为叙述者常常可能替作品人物说话,因此使得作品不得不带着明显的主观色彩。好的作家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便采用冷静的旁观姿态,隐蔽自己的态度和看法,让人物和事件自然呈现,小说《丈夫》就是这样的,而这样的呈现却无意间也暴露了作家本身的审美趋向:对自然人性的追求,对乡村文明的渴望,无形中便是对都市文明的失望和质疑。写于1929年写作鼎盛期的这篇小说基本上代表了当时沈从文的创作追求:“他不具有那样的政治意识,他只用看似清淡的笔墨,点出令人心灵颤抖的故事,他的目标仅仅专注于那些历经磨难而又能倔强地生存下去的底层人民的本性。”④

  乡下来的丈夫来看在城里卖淫的妻子,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事情。因为大多数乡下人都这样,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事情非常简单,一个不急于生养孩子的妇人,到了城市,能够每月把从城市里每个晚上所得的钱,送给那留在乡下诚实耐劳、种田为生的丈夫,在娶媳妇以后,把她送出去,自己留在家中耕田种地,安分过日子,也竟是极其平常的事情。”这样的叙述带着明显的普泛化、符号化色彩。通篇对男主人公的称谓就是“丈夫”“这个人”“男人”“这种丈夫”,在作者眼中,“丈夫”已经成了整个乡下男人的代表,成为一种集体意识的象征。所以,故事尽管是在讲一个丈夫的故事,事实上叙述的口吻是面对乡下大多数丈夫的。

  如果说我们在阅读张爱玲作品时,惊讶于人物命运的独特和新奇,和个人化,那么面对“丈夫”这一角色的时候,我们不能不说,这个人是那么普遍,那么广泛,特点又是如此鲜明。而视角的选择其实决定于作家的审美观念。在沈从文眼中,乡间的生活是如此自然,即使是到了城市里,那些乡野里的人仍然是自由而充满活力,他们的一切行为充满了对善的追求。这正是人性本善的儒家思想。所以,乡村人为了生存,他们年轻的妻子到城市里做“生意”,也是一种善;所以,丈夫容忍妻子的行为,保持夫妻的名分也是善行。

  那个称霸一方的水保,虽然独眼面目可憎,“一个河里都由他管事。他的权利在这些小船上,比一个中国的皇帝、总统在地面上的权利还统一集中。”但他还有着一颗善良的心,排难解纷,受人尊重不下于官,却不让人害怕厌恶。他们成了家喝点酒,生儿育女,生活安舒,“慢慢的转成一个和平正直的人了。”

  人本善的儒家思想让作家笔下的人物几乎没有了丑恶。即使是后来晚上突然闯入的几个醉酒的兵士,虽然借酒耍泼,粗话连篇,但也很守信地留下四张票子,并不让“老七”感到受辱,在老七看来,她们这些妓女满足客人的要求得到回报是应该的,而酒醉的兵士认为给钱并得到服务也是应该。双方因此没有冲突。故“兵士胡闹了一阵走去后,五多、大娘、老七都在前舱灯光下说笑,说那兵士的醉态。”非但没有怨怒,还有欢笑。这欢笑因此并非没有来由。因为“善”的作用。作者几乎对此有些赞赏了。

  人本善还在于那个丈夫,尽管他目睹着兵士和妻子的胡闹,揣摩着水保的那句“今晚不要接客,我要来”而感到难受和愤怒,听着巡官下半夜要亲自来考察“老七”,而自己竟然得不到和妻子的片刻温存的彻底失落。可他除了忍受和最后的忍不住大哭外,竟然没有表现出任何坚决的举动。这样的“善”实在表现到了极点,而这样的性本善几乎让人哭出泪来。

  看完全篇,妻子最后终于和丈夫偷偷回了家,告别城市的“生意”,我们才从沈从文先生的善中读懂了,他对善的理解:在表面优美的善良中,隐藏着乡下人多少的悲叹和无奈!善也能扼杀人性。而这恰恰又是作家对儒家思想的超越之处。


三、朴素的情欲 肮脏的人性:《夫妇》

  儒家文化的一个代表人物,古代哲学家、思想家告子说:“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天生之本能、饮食男女之欲求为人性,后天学习养成者不为性。为善必须教化积累,为恶亦须诱发养成,但这不是人的本性。据此,告子提出性无善恶论。⑤因此,在《夫妇》中,一对新婚夫妇在回娘家的路上,面对大好春光而春情荡漾是人性的自然表露,作者借小说中的城里人“璜”对此表达了关切。文中一反沈从文小说中隐藏作者情感,沉着冷静的叙述风格,而是极尽对乡野人情的讽刺和嘲笑。漫画似的笔法将丑态百出的乡下人表现的淋漓尽致。作家明显地表达出对自然人性的赞赏和向往。这简直就是“无善无恶”思想的形象阐释,作家明显地表现出对此思想境界的偏好,“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⑥

  在小说中,作者故意给大家讲了一个荒谬的故事。一大群乡下人要求处置一对男女。原因就是他们做了有伤风化的事情,最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当明白眼前的男女是夫妇时,乡下人们更加不依不饶,非要惩罚他们不可。按照乡间的逻辑,“因为青天白日在本村的人除了做工就应当打盹,别的似乎都不甚合理,何况所做的事更不是在外面做的事。”所以面对那么多看热闹并且要求鞭挞年轻夫妇的乡下人,“璜”是想尽办法要把夫妇从“一群疯子”,从那个“酒糟鼻子”,从那个“穿黑香云纱”的练长手下解救下来。与其是“璜”在解救夫妇,不如说是作者在解救那些充满了恶念的乡下人,在阐发自己对人性无善无恶的理想。

  然而,现实给予他的教训是明显的,那就是这样的追求是那样的不符合世情。原本以为可以在乡村中找到的理想同样要化为泡影,小说最后暗示着自己对这样的儒家文化理念的失望:“他记起这一天来的一切事,觉得自己的世界真窄。倘若自己有这样的一个太太,他这时也将有一些看不见的危险伏在身边了。因此开始觉得住在这里是厌倦的地方了。地方风景虽美,乡下人与城市中人一样无味,他预备明后天进城。”


四、“天人相分”的绝好表证:《生》

  小说《生》是沈从文描写城市边缘人生活的经典之作。作品讲的是北京下层老百姓,一个在什刹海摆场子耍傀儡戏的老头子,他每天都来,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傀儡王九和傀儡赵四。每天的节目都是一样的,他自演自话,让王九不断地被赵四摔倒,但到最后总是王九战胜了赵四。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故事,却蕴涵着厚重的情感内容。故事结尾作者才透露:“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是的,这是属于老头子自己的秘密,而这个秘密恰恰是支撑老头子每天出去表演的原因所在。因为他失去了自己的儿子,杀死儿子的凶手是赵四,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而这在民间便是命运,便是无法更改的自然法则。但人为了生存下去,为了取得心态的平衡需要动用自己的智慧,对一个进入残年的老人,除了对儿子的纪念还有一份难以平复的对天命的抗争,而这抗争用民间的傀儡戏表达着。

  尽管观众少,尽管如此重复,但老人却得到了快慰,他似乎忘记了生死,忘记了王九死去已经10年,而真的赵四也已经死去5年。

  他所做的就是表演下去。

  儒家文化中“天人相分”论告诉人们:人与天是不同的,各具自己不同职能、功用,人在天的面前不要毫无作为、无能为力,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同时,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人们便可以从自然中取利获生。⑦我们似乎可以从《生》里清晰读到沈从文的良苦用心,也因此感到了心灵的震颤。(5100字)

  注释①②③④⑤⑥⑦从略
作者马知遥三年前的照片作者马知遥三年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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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之精灵 发表于: 2005-10-20 20:38:51|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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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究竟有没有大师 ⊙源自:刘再复

中国究竟有没有大师 ⊙ 源自:刘再复

  诺贝尔奖的第一个世纪,中国作家完全缺席。亚洲国家获奖者虽然少,但印度毕竟有一个席位(泰戈尔);日本毕竟有两个席位(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而中国却一席也没有。  一百年来,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的新文学运动一浪接一浪,文学改良,文学革命,文学走向世界,热情很高,到了世纪末,回顾过去,却觉得自己被某些眼光包括被诺贝尔文学奖所冷淡,于是,心理难免不平衡。伟大的作家自然不在乎身外之物,不在乎他人包括诺贝尔文学奖的肯定与评语,但是,作为一种现象,即中国的作家作品为什么不能在更广阔的国际文学批评范畴内得到肯定,却是文学研究者应当想想的,自然也是关心中国文学的人不免要问问为什么的。中国人向来自我感觉很好,作家自以为是的也居多。  具有自大心理的人甚至传出谣言,说瑞典文学院就问过鲁迅愿意不愿意接受诺贝尔奖,而鲁迅不愿意接受。事实上,作为中国现代文学最卓越的伟大作家鲁迅,尽管他有足够的文学成就与许多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媲美,但他却自己认为“不配”,对本世纪中国现代文学的最初二三十年,他有一个非常清醒的认识。这一认识在他给台静农先生的一封信中表现得格外清楚。1927年,瑞典考古探险家到中国考察研究时,曾与刘半农商量,拟提名鲁迅为诺贝尔奖候选人,由刘半农托台静农写信探询鲁迅意见。这年9月25日,鲁迅便郑重地给台静农回了一封信。这封信涉及到诺贝尔文学奖的文字如下:  静农兄:九月十七日来信收到了。请你转致半农先生,我感谢他的好意,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哪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中国人,靠着这“中国”两个字罢,那么,与陈焕章在美国做《孔门理财学》而得博士无异了,自己也觉得好笑。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奖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我眼前所见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颓唐,此后能否创作,尚在不可知之数。倘这事成功而从此不再动笔,对不起人;倘再写,也许变了翰林文学,一无可观了。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  鲁迅这封信,写得极好。他是中国作家对待诺贝尔奖的一种最理性、最正确的态度。他既没有着意轻蔑诺贝尔奖的矫情,也没有刻意抬高诺贝尔奖的心思。当时他已完成了里程碑式的《呐喊》、《彷徨》、《野草》等作品,但他却清醒地觉得自己还“不配”、“还欠努力”。此信写于五四运动后十年,中国文坛上已出现了郭沫若、郁达夫、周作人、叶圣陶、冰心、茅盾等,但他觉得一个也不配,希望瑞典最好是不理我们。  这封信之后的20年,又出现了三四十年代一群作家:茅盾、巴金、老舍、曹禺、沈从文、李劼人、张恨水、丁玲、张爱玲、路翎等,这群作家写作相当努力,正是继鲁迅之后而代表中国新文学的希望,但是,其中一部分作家受时代政治风气的影响太深,使自己的作品过于意识形态化从而削弱了文学价值,如茅盾,当然无法进入诺贝尔文学奖的视野。而巴金、老舍、曹禺等,则在创作生命最成熟的年月,进入了本世纪的下半叶,结果他们整整三十年把才华浪费在一些无价值的写作上,有的甚至用阶级斗争的简陋观念修改和践踏自己的作品(例如曹禺),令人惊心动魄。待到八十年代,巴金二度进入真正的写作状态,已是八十高龄了,尽管《真话集》朴实动人,让人感到宝刀不老,但在日新月异的国际文坛上,毕竟难以使批评家们读后衷心激赏了。在三四十年代有三位十分努力而且政治色彩较淡的作家──李劼人、沈从文、张爱玲,本来应是进入诺贝尔文学家族最合适的人选,可惜因为阴错阴差,也未能顺应人愿。  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如果说《阿Q正传》、《边城》、《金锁记》、《生死场》是最精彩的中篇的话,那么,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应当是最精致、最完美的长篇了。也许以后的时间会证明,《死水微澜》的文学总价值完全超过《子夜》、《骆驼祥子》、《家》等。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邓幺姑就是中国包法利夫人,她的性格蕴含着中国新旧时代变迁过程中的全部生动内涵。其语言的精致、成熟和非欧化倾向也是个奇观。1988年,在国内“重写文学史”的议论中,我曾说过,倘若让我设计中国现代小说史的框架,那么,我将把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和《大波》作为最重要的一章。很奇怪,李劼人的成就一直未能得到充分的评价,国内的小说史教科书相互因袭,复制性很强,思维点老停留在一些“鲁郭茅、巴老曹”的名字之上,而对李劼人则轻描淡写,完全没有充分认识到他的价值。而更不幸的是李劼人在1949年之后也老是按照新的尺度来修改自己的作品以迎合“时代的需要”。从此,更没有人认真地推荐李劼人了。

下半叶国内产生一群新的作家,但由于文学生态环境不好,作家创作陷入“敌与我”、“好与坏”、“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革命与反革命”、“先进与落后”等两极对立的统一模式中,因此在五六七十年代,虽然出现一些努力写作的作家,但其努力均成效不大。这群作家自然无法进入世界性的文学批评视野。直到八十年代,中国文学才出现新的生机,一群新起的作家,特别是中、青年作家,创作力非常旺盛,很快就显示出创作实绩,也很快地被国际文学批评的眼睛所注视,然而,他们创作的时间毕竟不长,成就毕竟有限。诺贝尔文学奖不管授予哪一个人,都有些勉强,都会使人想到是否“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的问题。但是,我又觉得,这群作家的杰出者在十多年的奋发努力中,已走向世界文学的队列,他们很有前途,21世纪是属于他们的。

  撕掉标签(创作谈) ⊙ 源自:刘心武  ……我出生在四川并在那里度过童年,虽说八岁就到了北京并定居至今,可是我一直和家族中人说四川话,因之,对我影响最深的,是一位四川籍作家李劼人,他的《死水微澜》我至少精读过五遍……

老书重读也痴迷 ⊙ 源自:袁永庆  李劼人先生毕生呕其心血创制的“三部曲”(《死水微澜》《暴风雨前》《大波》),无疑长期受到了不公待遇。可以说,“五四”以降,中国文坛还没有任何一部小说,堪与此书描绘的波澜壮阔的社会场景以及所涵盖的人物群体的多层面媲美。也许,正是李先生摒弃了先入为主的种种“主义”之制约,他笔下的人物才更近原生态,更“和蔼可亲”令人难忘。当然,也许又正是缺少了“门派”的依附,在政治偏见与门第意识的双重挤压下,这部煌煌巨著才被当代文学史过多地省略了篇幅。

  我们不妨顺势来一个承认事实的重读,就以地域之心去读此地域之书,庶几又能品咂出几分新鲜意趣来。比如,书中所描绘的青羊宫赶花会,东大街耍龙灯,武侯祠“看乌龟吃茶”,今天的成都人,不也会觉得十分粘连十分亲切么?,但如果起亡灵于地下,罗歪嘴、顾大嫂、楚用……他们陡然面对今日生活,就会大惊失色。这就是距离与飞跃。小说中的时代距今正好百年,不必用“比较文学”作横的排列,而用“时空比较”这种纵的眼光,去填补这百年差距中的空前的沧桑剧变,那种阅读心态一定就很特别、很有情致。你就好像从源头被延长了生命,去回溯、沉浸在你并不曾经历过的“往事”中去。种种爱恨情仇,个人的、家国的,卑微的、伟大的;种种时代风烟,政治的、伦理的、宗教的、军事的,都在一瞬的辉煌耀目后,塌缩成了永恒的的寂灭,空留下一处又一处实有之地供你去凭吊却似是而非,一段又一段时间的跨越任你体悟而难以言说;空留下一个写书人的真实和一个读书人的痴迷。此刻,你就成了半个哲人。  对蜀都人来讲,不读一读“三部曲”,似乎便不能真正认识成都,它包含了实在太丰富的人文地域,民情民风内容。李先生从斑斓丰实的生活中汲取了最动人的精华,又引导我们去体验他所发现的美。当然,我们在阅读中尤其应该得到的一点启悟当是:不必像教书先生那样,去分析它“说明了”“暴露了”或“表现了”“展示了”什么什么,而是问它满足了我们什么,又让我们联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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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之精灵 发表于: 2005-10-20 20:48:31|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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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如果说《阿Q正传》、《边城》、《金锁记》、《生死场》是最精彩的中篇的话,那么,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应当是最精致、最完美的长篇了。也许以后的时间会证明,《死水微澜》的文学总价值完全超过《子夜》、《骆驼祥子》、《家》等。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邓幺姑就是中国包法利夫人,她的性格蕴含着中国新旧时代变迁过程中的全部生动内涵。其语言的精致、成熟和非欧化倾向也是个奇观。1988年,在国内“重写文学史”的议论中,我曾说过,倘若让我设计中国现代小说史的框架,那么,我将把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和《大波》作为最重要的一章。
 杨华 发表于: 2005-10-21 02:19:43|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让我们觉得他自己就是大师,传媒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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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之精灵 发表于: 2005-10-21 08:34:37|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好菜,难道必须 是大厨师吗?
 蜀之精灵 发表于: 2005-10-21 09:37:51|显示全部楼层
撕掉标签(创作谈) ⊙ 源自:刘心武  ……我出生在四川并在那里度过童年,虽说八岁就到了北京并定居至今,可是我一直和家族中人说四川话,因之,对我影响最深的,是一位四川籍作家李劼人,他的《死水微澜》我至少精读过五遍…… 老书重读也痴迷 ⊙ 源自:袁永庆  李劼人先生毕生呕其心血创制的“三部曲”(《死水微澜》《暴风雨前》《大波》),无疑长期受到了不公待遇。可以说,“五四”以降,中国文坛还没有任何一部小说,堪与此书描绘的波澜壮阔的社会场景以及所涵盖的人物群体的多层面媲美。也许,正是李先生摒弃了先入为主的种种“主义”之制约,他笔下的人物才更近原生态,更“和蔼可亲”令人难忘。当然,也许又正是缺少了“门派”的依附,在政治偏见与门第意识的双重挤压下,这部煌煌巨著才被当代文学史过多地省略了篇幅。   我们不妨顺势来一个承认事实的重读,就以地域之心去读此地域之书,庶几又能品咂出几分新鲜意趣来。比如,书中所描绘的青羊宫赶花会,东大街耍龙灯,武侯祠“看乌龟吃茶”,今天的成都人,不也会觉得十分粘连十分亲切么?,但如果起亡灵于地下,罗歪嘴、顾大嫂、楚用……他们陡然面对今日生活,就会大惊失色。这就是距离与飞跃。小说中的时代距今正好百年,不必用“比较文学”作横的排列,而用“时空比较”这种纵的眼光,去填补这百年差距中的空前的沧桑剧变,那种阅读心态一定就很特别、很有情致。你就好像从源头被延长了生命,去回溯、沉浸在你并不曾经历过的“往事”中去。种种爱恨情仇,个人的、家国的,卑微的、伟大的;种种时代风烟,政治的、伦理的、宗教的、军事的,都在一瞬的辉煌耀目后,塌缩成了永恒的的寂灭,空留下一处又一处实有之地供你去凭吊却似是而非,一段又一段时间的跨越任你体悟而难以言说;空留下一个写书人的真实和一个读书人的痴迷。此刻,你就成了半个哲人。  对蜀都人来讲,不读一读“三部曲”,似乎便不能真正认识成都,它包含了实在太丰富的人文地域,民情民风内容。李先生从斑斓丰实的生活中汲取了最动人的精华,又引导我们去体验他所发现的美。当然,我们在阅读中尤其应该得到的一点启悟当是:不必像教书先生那样,去分析它“说明了”“暴露了”或“表现了”“展示了”什么什么,而是问它满足了我们什么,又让我们联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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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之精灵 发表于: 2005-10-24 07:14:11|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如果说《阿Q正传》、《边城》、《金锁记》、《生死场》是最精彩的中篇的话,那么,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应当是最精致、最完美的长篇了。
 蜀之精灵 发表于: 2005-10-24 07:14:46|显示全部楼层
在三四十年代有三位十分努力而且政治色彩较淡的作家──李劼人、沈从文、张爱玲,本来应是进入诺贝尔文学家族最合适的人选,可惜因为阴错阴差,也未能顺应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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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刀侠 发表于: 2005-10-26 06:33:42|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中国还是不得这个奖为好,不论是鲁迅时期,还是现今时期。起码能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而纵观全国,又有那一个作家是在认认真真的作学文,搞创作。一个一个都陷入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利益大潮中,不能自拨,又何来的诺贝尔文学奖的潜在受奖人了。
 若耶非耶 发表于: 2005-12-31 20:35:17|显示全部楼层

西施救国:骗了无涯过客

秦望山头,看乱云急雨,倒立江湖。不知云者为雨,雨者云乎。长空万里,被西风、变灭须臾。回首听,月明天籁,人间万窍号呼。谁向若耶溪上,倩美人西去,麋鹿姑苏。至今故国人望,一舸归欤。岁去暮矣,问何不、鼓瑟吹竽。君不见,王亭谢馆,冷烟寒树啼乌。


这是宋辛弃疾宁宗嘉泰三年(1203)冬任绍兴知府兼浙江东路安抚使时在绍兴写下的《会稽蓬莱阁怀古》,对美女西施的故事发出了无限的感慨。


美女的故事,总是那么诱惑、那么引人入胜。西施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故事,经过一些传奇故事和戏曲,特别是历代文人骚客们诗词的渲染,流传甚广,家喻户晓。对于最终灭亡了吴国的越国来说,西施似乎就是为国捐献身体的“烈士”,而对于国破社稷倾的吴国而言,西施又是红颜祸水,她的裤带一松,吴国彻底玩完,快得连吭一声的机会都没有。英雄难过美人关,不爱江山爱美女的故事,被文人们演绎了数千年,也让人们为之激动了数千年。一代又一代人口耳相传,不仅给这个故事涂上有滋有味的唾沫,也给这个故事装饰了一层厚厚的老茧,直至成为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任何人要是怀疑吴国是被西施美色所灭,一定会被他们耻笑,甚至在上厕所的时候也会怒骂不已。


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那些所谓美女靠身体挽救祖国,让敌国迅速衰败灭亡的故事,其真实性都是值得怀疑的。西施不过是越国献给吴王的一件礼物,更直接一点说,就是越王为了保全自己和仅剩的一点残兵败将而对吴王的性贿赂。只不过,这个贿赂是国家行为,是经国务会议研究决定,句践总统亲自拍板的。


当女人的姿色和性感的身体象刀剑一样成为武器的时候,历史就开始为我们虚构着若有若无的情节,并用那些支离破碎的激情点燃若隐若现的血腥春秋。那些视红颜误国亡国的男人们,大都在把嘴脸向着他人夸大美女破国之功的时候,自己却左手拥吴姬右手抱越女,享受着无边的温存。在他们眼里,红颜不仅是祸水,而且威力远远超过兵器谱上那寒光逼人的干将莫邪之剑。千百年来,又有谁能说红颜祸水论不是男人怯懦和虚脱的折射呢!


当人们还没有从“夏亡于妹喜,商灭于妲己,西周破于褒姒”的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男人们续写的“吴国亡于西施”的历史又揭开了第一页。公元前494年,越王句践被吴王夫差打得落荒而逃,退缩于会稽山中隐藏起来。但吴王却咄咄逼人,对句践似要斩草除根。惊恐万状的句践不得不冒着生命之虞和吴国谈判,并主动提出到吴国给夫差当奴隶。在作奴隶期间,句践为了讨好夫差,竟然为生病的夫差尝大便,以判定病况如何,搞得大丈夫顶天立地的英雄气慨荡然无存。今天,西施的故乡有一道著名的菜肴西施豆腐,我倒怀疑那豆腐的初名版权是属于句践的。男子汉大丈夫,可能就是“男子汉大豆腐”讹变而来。有兴趣的不妨给一点考证,说不定还填补一项历史研究的空白呢!


越王句践入吴为奴归越后,问兴越复国之计于计倪、文种。文种献伐吴之策:多送吴国贿赂,让吴国上下骄傲欢喜;借、买吴国的粮食,弄空他们的仓库;送美女给吴王,诱其荒淫无道;多送吴国木材、砖瓦,使其大兴土木,消耗其国力;派人到吴国为臣;收买吴国官僚,散布谣言,离间大臣关系;越国多积粮草、多征兵,偷偷操练。《吴越春秋》说:“乃使相者国中,得苎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饰以罗榖,教以容步,习于土城,临于都巷,三年学毕,而献于吴。”时在句践十四年(公元前483年)

西施出生的苎萝村在今绍兴诸暨南苎萝山下,又名浣纱村。郑旦所居之鸬鹚湾村与苎萝村隔江相望。西施,一作先施,又称西子,名夷光。苎萝山下有施姓村,夷光居西,故称西施。土城,即土城山,宋徐天祐注《吴越春秋》说:“《越旧经》:‘土城在今会稽县东六里’。”《越绝书》称其为“美人宫”。在今天绍兴市区五云门外,山高数仞,上有台、亭和脂粉塘等遗迹,西施就是在这里被教之以歌舞训练成倾国倾城的。在西施的故里,至今还有西施庙、西子祠、郑旦亭,而且香火甚旺。其祠内有一楹联:

驻节观风,想当年名娃粉黛,国士风流,俯仰千秋人物;

习觞醉月,问门外山色苍茫,溪声幽咽,沉浮几代兴亡。


至于这位绝代美女是如何用她的性感身躯和让人灵魂出窍的媚态去迷糊吴王的,除了文学作品中有添油加醋的生动描写外,在史料中缺乏记载,只是越到后来,文人们越是津津乐道,流着贪婪的口水谈论不休。


在以男人为主宰的中国历史中,女人们不过是男人们的玩物。纵观无数闻名天下的美女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男人们玩出来的。同时,我们还发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每一个朝代相对稳定的时期,文人们赞美的是作为一个美女的西施,而当国家处于动荡的时候,文人们赞美的却是勇于为国牺牲肉体,致敌人于灭亡的美女。这种心态,可以说已经成为中国男人史上难以洗涮的耻辱,是男人们挥之不去的心理疤痕。由此,我们会突然想到沈从文先生笔下女人们出卖肉体养家糊口,而男人们竟心安理得坐享其成,甚至在同一条船上、同一室内为妻子的皮肉生意忙进忙出的悲壮与荒凉。但我们理解,这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没有是非可论。中国多帼国英雄,穆桂英挂帅、佘太君挂帅、十二寡妇征西…….这些场面,确实让人想到中国男人有天生的阳萎和当缩头乌龟的弱点。众所周知,著名的特洛伊之战,完全就是希腊的男人们为抢回自己国家被骗走的小美女海伦才开火的,而这一战竟一打就是十年。据说,战争结束后,男人们开会讨论这场为美女的战争是不是值得,正在男人们争论不休的时候,海伦出现在会场,讨论者全都被她的美丽,被她的气质倾倒,男人们竟异口同声地改言:再打十年也值得!在西方的文化里,海伦就是战争的理由,他们会为保护自己的美女而战,但在中国男人这里就坏菜了,当他们处于劣势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到处搜罗美女送给敌人,以保全自己。到了满清人掌权的时候,中国男人的软弱被发挥到了极至,战败了赔款割地,战胜了也赔款割地。也许有人会说,那正是有女人在把持朝政的结果。殊不知,这正是男人太过于软弱,才被女人骑了头,而且这些女人往往又是比骑在身下的男人更无能。男人们玩女人玩得风平浪静的时候,叫佳话,玩倒霉的时候,女人就成了祸水。用端木赐香的话说,中国的男人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真是让男人有点不好意思。


闲话休扯,还是回到西施的话题,从唐代以后,西施成为文人们意淫的题材,像李白、王维、

白居易、元稹这些大色鬼们更是恨不得时光倒流,好与西施搞点喝花酒,眉目传情之类的勾当。时光倒流虽不可能,但思想无边,梦中相会还是可能的。李白《西施》诗云:

西施越溪女,出自苎萝山。

秀色掩今古,荷花羞玉颜。

浣纱弄碧水,自与清波闲。

皓齿信难开,沉吟碧云间。

勾践征绝艳,扬蛾入吴关。

提携馆娃宫,杳渺讵可攀?

一破夫差国,千秋竟不还。

李白不仅写西施的诗多,而且还在西施故里的越中之地流连忘返,恐怕就连他的知遇恩人、绍兴人贺知章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寻找西施的芳魂,神会西施的香艳。李白在《吴王美人半醉》中说:

风动荷花水殿香,姑苏台上宴吴王。

西施醉舞娇无力,笑倚东窗白玉床。

李白对西施向往不已,似乎已经有些耿耿于怀的味道。他甚至还说:美人在时花满堂,美人去时余空床。床中绣被卷不寝,至今三载闻余香。 香亦竟不灭,人亦竟不来。相思黄叶尽,白露湿青苔。并长长地呼唤道:美人美人兮归去来,莫作朝云暮雨兮飞阳台。王维的脑子也没有闲过,他的《西施咏》说:

艳色天下重,西施宁久微。
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
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
邀人傅脂粉,不自著罗衣。
君宠益娇态,君怜无是非。
当时浣纱伴,莫得同车归。
持谢邻家子,效颦安可希。

男人们追捧西施还在理之中,但女人也没有寂寞。唐著名女诗人鱼玄机《浣纱庙》诗云:

吴越相谋计策多,浣纱神女已相和。

一双笑靥才回面,十万精兵尽倒戈。

范蠡功成身隐遁,伍胥谏死国消磨。
只今诸暨长江畔,空有青山号苎萝。

这位情欲张扬、浪荡的才女,竟把西施夸张成了神话世界的人物一般,西施一出现,金戈铁马也会全被电倒。北宋绍兴人杜衍《题苎萝村》则说:

曲曲溪流隐隐村,美人微步含朝暾。

吴宫花草埋虽久,越水琚璜响尚存。

两字忠贞昭白石,千年幽恨扫黄昏。

应怜当日须眉者,亦自嫌推巾帼尊。

杜老夫子倒还算有点良心和自知之明的男人,他不仅责备当年那些英雄,而是觉得他们可怜到如此地步。到底还是绍兴人对自己的历史要理解得深刻一些。

古往今来,把西施通俗化而传播得最广的,那就非来自四川的色鬼苏轼莫属了。他一首《饮湖上初晴后雨》: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把西施的美写得如此简单,如此让人想入非非,如此让人牵肠挂肚,怕是没有第二个文人敢比的了。他不仅把全浙江人哄得高高兴兴的,还把那些游西湖的人哄得迷迷糊糊的通体舒畅。至于王安石、朱元璋、刘伯温、汤显祖、郁达夫等文人或帝王对西施的赞美,就暂时不扯了。还是回到吴国是如何灭亡的话题。


吴国的灭亡不仅是句践发奋图强振兴越国,越国自身实力不断提升的必然,还与孔子和他的学生子贡有关。当年,吴国强大之后竟然打败不可一世的楚国而成为霸主,并且经常对外用兵,致使整个“国际环境”处于变幻莫测之中。那时,齐国要攻打鲁国,这引起了孔子的深深忧虑。于是召见学生想办法。学生们知道了老师的担忧之后,纷纷请求游说救鲁,但孔子却只选中了学生、当时著名的儒商子贡。平时,子贡往来于各国之间,生意做得很大,用今天的话说,也许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下海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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