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各种寺庙,遍及巴山蜀水。一年四季,都有神会,每月都有节俗。凡是神会、节令,都有戏剧演出。嘉庆十八年刻本《夹江县志》曰: 民间赛会,从古蜡息之遗也。田事而外,商贾、百工,各有由始。即有所报。民于诸神,或生日,或塑像始期,皆谓之赛。所谓素而飨之也。正月初三日,土地会。十八日,二郎会。二月,妇女祀蚕神,以祈蚕。十六日,城隍会。三月十五日,财神会。二十八日,东岳会。四月初一日,萧公会。五月初一日,炎帝会。六月初六日,镇江王会。又祀青苗土地,以祈年。十四日(邓按:应为二十四日),川主会。七月初二日,璧山会。八月二十四日,张爷会。九月初一日,火神会。初九日,葛翁会。十月初一日,牛王会。至期,乡人醵资演戏酬神。旗帜鼓吹,周游街市。虽事近戏亵,其报本反始之意,不可诬也。民国十六年重印刻本《广安州新志》曰: 至城乡民乐戏会多矣:春日有春台戏,庙观新成集资有彩台戏,驱逐疫厉有目连戏。鼓乐填咽,更倡叠和,连旬累月,昼夜不休。四方观听者云集,游侠饮博,曰赶会戏。坊肆贸易,曰上戏常大都声兼郑卫,多引人以靡曼。若搬演忠孝节义之大,善恶祸福之迹,亦有合古意焉。谚曰:“高台教化,其入人较诗书为易。”亦维持风化者警醒愚民一大助也。从上面所引方志文献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四川境内,不论东西南北中,也不论春夏与秋冬,几乎月月有神会,演戏娱神娱人,早已成风。戏剧的高台教化,在维持社会风化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除一般寺庙神会演戏以外,作为移民大省的四川,还有一个特殊的演戏习俗,便是各省移民会馆,定期唱戏以娱家乡之神和入川的家乡之人。其中,尤以湖广会馆、禹王m为最。据不完全统计,全川有大大小小的湖广会馆、禹王宫一千四百余座。其数量之多,不仅远远超过了湖广本土,而且远远超过了川主庙、川主宫,及各省移民会馆。这是明末清初湖广填四川后的特殊产物。他们所演唱的,并非都是、也根本不可能全是原籍之家乡戏,而更多的应当为整合以后的川剧。 道光十七年刻本《德阳县新志》曰:有衙神、城隍神、火神、龙神诸庙,及县城市镇之各省会馆,岁时演戏,皆有常期。以为其神之诞辰云。 民国十年刻本《合川县志》曰:至如各省会馆,万寿宫,江西人会。天上宫,福建人会。禹王宫,湖广人会。南华宫,广东人会。寿福宫,广西人会。清时,各届会期,演戏多至半月。 民国十年刻本《金堂县续志》曰:[以来,各寺庙、会馆,赛神必演戏,任人观览。 民国十三年刻本《江津县志》曰:帮各有庙,庙各有会。会之戏,动即旬月。戏之值,日钱数十万。而筵席之费不计焉。县城之戏,以城隍戏为最久。扮《目连》,演《东窗》,导人以迷信,耸人以因果。虽曰不经,意犹有政取。 由此可知,在四川城乡,每逢寺庙神会、春祈秋报、会馆会期等活动,都有戏剧演出,娱神娱人,不惜重金。翻阅四川各州、府、县方志,所记各种各样的戏会,十分繁多。甚至说四川民间演戏习俗甲天下,也并非夸张之词。兹例举数例如下: 1.正月十五日,洪雅、三台、新津上元节演戏。明代嘉靖四十一年刻本《洪雅县志》曰:“正月……元夕,张灯放花,结彩棚。聚歌儿,演戏剧……嘉靖初年,元夕演戏剧,结彩棚,箫鼓常达旦……盖其时家给人足,民不愁苦,故靡费不惜也。” 按:明代嘉靖年间,四川洪雅县所演之戏剧,绝非弋阳腔,而只能是明代“乐王”陈铎所嘲笑之“川戏”。因明代大戏曲家汤显祖说此时“弋阳之调绝”,绝非空穴来风。即使只是在江西宜黄县境内绝迹,而非江西全省范围内绝,它也不可能在此时“跑滩”到四川洪雅县来参加元宵节的演出。在明代,至今没有发现“弋阳腔”入川的文献记载。 嘉庆二十年刻本《三台县志》曰:“正月……十五日,为传柑节。又为上元,俗为灯节……又有小唱灯装演,与灯戏同。但白昼不登场耳。” 道光九年刻本《新津县志》曰:“县东广福寺有上元会,演剧数日。百戏杂呈,为赛会之极盛者。” 2.二月初三日,珙县、井研、洪雅、华阳、邛州、南充、蒲江文昌祠演戏。 乾隆三十八年刻本《珙县志》曰:“二月初三日,设笙乐、杂剧,作文昌会。” 嘉庆元年刻本《井研县志》曰:“二月初三日,祭梓潼帝君。乡村有演戏者。城内各官致祭,绅士颁胙。” 嘉庆十八年刻本《洪雅县志》曰:“二月初三日,祀文昌。遂有娱神演剧者。” 嘉庆二十一年刻本《华阳县志》曰:“二月……三日,梓潼帝君诞辰。城乡文昌祠演剧祀神,东郭江上灵宫为尤盛。(《续文献通考》:‘景泰五年,敕赐文昌宫额,以二月初三日,为帝君诞生之辰。遣官致祭。’)”嘉庆二十三年刻本《邛州直隶州志》曰:“二月朔三日,文昌寿诞。近入祀典。士子亦有演戏庆祝者。”咸丰七年刻本《南充县志》曰:“二月三日(按:原为二日,误),城市乡村,凡建有文昌宫者,无不演戏迎神,以祈福庇。” 光绪四年刻本《蒲江县志》曰:“二月初三日,梓潼帝君寿诞。有演戏庆祝者。” 梓潼帝君,即文昌帝君。为文昌宫奉祭之神。主管文运,故文人举子祭之尤虔,世间望子成龙者常跪拜之。全国都有此宫、此祭,而以四川为盛。而在四川,又以梓潼县七曲山大庙香火尤旺。文昌祠庙香火之所以兴旺,文昌会演戏庆寿之由,民国二十一年铅印本《渠县志》认为:“文昌宫,则四乡多有。良由往昔制科取士,俗传其神主司桂籍,旁有朱衣。沉心科名者争崇祀之。所谓‘文章自古无凭据,惟愿朱衣一点头’。至于今日,其风未绝……土著人民庆祝者,多以世传其神为蜀人也。” 特别有趣的是,张献忠路过四川梓潼时,夜梦文昌,而亦祭文昌。据清代恒夫《寄园寄所寄》卷下所引《绥寇经略》曰:“张献忠过梓潼,梦文昌帝君,儆之。寝而欲祭焉。令士人为祭章。稍通文献,贼不解,辄杀之。蜀名士,一时被祸甚惨!既屡易不属献意,献大声曰:‘咱自做!咱念,尔辈书之’!其文曰:‘咱老子姓张,尔也姓张。为甚吓咱老子?咱与你联了宗罢。尚飨’!” 3.八月十五日,汉州、合川“土地会”演戏。 嘉庆二十二年刻本《汉州志》曰:“八月中秋……是日,街巷‘土地会’。各演剧。” 民国十年刻本《合川县志》曰:“八月十五,中秋……城内外街衢巷口,及各寺观山门外,均有土地庙。市人于中秋节,醵金备香烛、供果,或演影戏,或唱围鼓,或打洋琴,谓之闹土地。” 此所谓唱围鼓者,又称板凳戏和打玩友。乃不装扮、不登台,而坐唱川剧也。宣统二年傅崇矩《成都通览》说:“板凳戏,唱而不出脚,鼓锣均备,坐以唱说者也。一名围鼓。”川剧的围鼓,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从清代一直传承到今天,出了不少优秀人才,可谓经久不衰…… 诸神寺庙,及各省移民会馆,皆有神会戏。演戏庆祝,各有定期。娱神娱人,不惜重金。如道光十七年刻本《德阳县新志》曰:“又有衙神、城隍神、火神、龙神诸庙,及县城、市镇之各省会馆。岁时演戏,皆有常期。以为其神之诞辰云。以上风俗,虽州县所同,而其中不无小异者。故修饰旧志而存之,盖亦足以征盛世太平之景象焉。” 民国十七年铅印本《涪陵县续修涪州志》:“旧俗:同业神会,每年必演戏,各有基金。城中神会戏最多,大镇乡亦尝演二、三十日。因而聚赌,为害不细。光绪中,或提作年赈,或提作学费,会戏遂废。此举较变而近道。” 民国十七年石印本《雅安县志》曰:“东西城隍会,……由城隍祠舁二神像分出东西城。演戏于行台,士女聚观,道路阗塞,香烟缥缈。角抵、鱼龙之属,五光十色。戏资岁耗千金,越半月还。余盛珠《竹枝词》所谓:‘山城真个弹丸地,戏费犹掷百万钱’也。”不惜重金之戏剧演出,月月皆有,时时皆有。以上所举,仅为个人所见部分四川府、县地方志中所载的戏剧演出活动。实际上,四川的演剧习俗,远不只此。诸如:祭祀坛神,有庆坛戏。求神祈福,有还愿戏。祈祷雨泽,有东窗戏。驱逐疫厉,有目连戏。驱鬼治病,有端公戏。婚丧庆寿,有堂会戏……其演唱形式,既有请戏班在寺庙、会馆中的万年台上演唱,也有在屋前院坝临时搭台,或在堂屋中,化妆彩唱,还有邀请川剧“玩友”坐唱围鼓者。 民国九年刻本《绵竹县志》曰:“出殡家奠之夕,至有演唱戏曲,尤恶俗之可革者。”民国十七年铅印本《涪陵县续修涪州志》曰:“丧柩未出,无论筮日,远近亲友,率赴丧家赌博,谓为‘热闹’。甚至延票友坐唱,为‘打围鼓’,近于演戏。于居丧尤不伦类。盖侈靡相沿,礼之失久矣!是所望于有训俗之责者。”。 以上所举,只是湖广填四川后,四川民间演戏习俗的一个缩影。既有闽、粤、赣、山陕等省移民的习俗,而更多的,则为湖广人之习俗。在各州府县方志中,不论注明、未注明习俗籍贯者,皆为四川各地之演剧习俗。这些习俗,多数与湖广相通或相似。如:嘉庆二十二年刻本湖南《湘潭县志》曰: 二月初三日,祀文昌。三月十五日,祀财神。五月十三日,祀关帝。五月十八日,祀天符,……张灯演戏,两庙相夸,唯恐不若。五月二十八日,祀城隍……九月二十八日,祀灵官。十月十六日,祀韩婆……自是月至腊月,多举行婚姻、丧葬及赛坛神、谢土府。或摊钱演戏,谓之报赛。 从以上所引部分四川地方志中,我们不难从中看出四川民间的演戏习俗及其演出盛况。而其中之主要演出习俗,与湖广基本相同。而其他各省移民,如闽、粤、赣等,则各从其俗。又各州、府、县城隍神和土地神的生辰各不相同,故神会演戏时间各异。再由于各地气侯的差异,收获时间有早有迟,故各县、市、乡、镇春祈、秋报的戏剧演出的具体时间也不完全一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移民(包括湖广移民在龋,其祖籍的家乡戏,无论是戏班接受邀请,或者是戏曲艺人“跑滩”,爬山涉水,入川演唱,都是有限的。而且,根本不可能遍及全川。因此。在四川境龋绝大多数地方,有清一代,经常演唱的都不可能是江西弋阳腔、江苏昆山腔、广东粤剧、陕西秦腔之类,而只能是四川本土的川戏。或者说,是土、客整合以后的川剧 高腔戏、川昆、胡琴戏、弹戏和灯戏。它们都是各自独立的川戏声腔,或者说是各自独立的川戏剧种。且各有专门的川戏班。而作为“昆、高、胡、弹、灯”“五腔共和”的“川剧”,则是川戏在清末民初再次整合的产物。
如果说湖北戏曲梁山调,源于四川梁山灯戏梁山调,而视之为吸纳,那么,川、楚高腔共称为清戏,则是相互认同。而湖北汉调、山二黄与湖广腔(即襄阳调,所唱为[西皮])流播四川后,与蜀伶新出“琴腔”一拍即合,从而形成了以[西皮]和[二黄]相互融合的川剧胡琴,则是川、楚戏曲艺术相互吸收与整合的产物。一言以蔽之曰:是“湖广填四川”的“麻城县孝感乡现象”所引发的新的艺术现象。 为什么川、楚戏剧艺术能够相互吸纳、认同与整合?首先,是川、楚地域接壤,两地风俗相同或相近。如:乾隆二十二年刻本《广元县志》曰:“蜀、楚接壤,俗亦相近。” 嘉庆十七年刻本《南溪县志》曰:“蜀楚接壤,俗相似。今则天下皆然。” 嘉庆二十年刻本《三台县志》曰:“蜀、楚接壤,俗亦近焉。” 咸丰刻本《隆昌县志风俗》卷三十九曰:“蜀楚接壤,俗亦近似。” 民国十八年铅印本《重修什邡县志礼俗》卷七:“什地经献贼屠戮,土著无多。秦、楚、闽、之人,先后来兹。各省文化,四方输入。二百余年,久已同化。”相处二百年,文化已同化。湖广不论新老民,川楚土客是一家。 民国二十年铅印本《三台县志风俗》卷二十五曰:“五方杂处,习尚不同。久之而默化潜移。服其教,不异其俗。” 此乃为照录嘉庆旧志。默化潜移者,即文化、风俗,已逐步相互同化、整合为一也。 民国二十八年刻本《巴县志》卷五曰:“《常志》谓:‘江州以东,其人半楚’(邓按:原文为:‘江州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精敏轻疾。’),是巴俗与楚俗相出入。谓直出于《荆楚岁时记》可也。” 《常志》者,乃指常璩《华阳国志》也。正因为川、楚地域接壤,风俗同化,故四川的灯戏梁山调,能在湖北生根、开花、结果,并形成独立剧种。而湖北西北部之山二黄,即汉调二黄,也能为四川人所接受,而与川剧高腔并行。 其次,便是川、楚语言的相同与相通。 众所周知,中国地方戏曲剧种的主要区别,或者说主要标志,不是表演,不是舞美,不是服装、道具,而是地方语言和音乐唱腔。而四川话与湖北话,同属北方方言。二者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等,基本相同,或相近。在元末明初,北方话进入西南,而形成了云、贵、川片区共同的西南官话。特别是明末清初,湖广填四川以后,所整合而形成的四川官话,四川人习惯上称之为“湖广话”。正如崔荣昌教授所著《四川方言与巴蜀文化》一书所说:“明清两次外省籍移民入川,以湖广居首,而湖北麻城为最。在四川各地,特别是广大农村,习惯于把四川人叫‘湖广人’。这里的‘湖广人’,实际上是指湖北人……按照四川的传统说法,既然四川人叫‘湖广人’,那么四川话也就叫‘湖广话’了。” 只有语言相同或相通,台下观众听得懂,戏剧艺术才能相互借鉴吸收,大家才会认同。 再次,便是川戏高腔与湖北高腔音乐相似或相容。音乐唱腔,锣鼓,以及乐器、伴奏等,是区分地方戏曲剧种的另一重要标志。一闻锣鼓一听唱,便知剧种与声腔。[西皮]定的6~3调,若是5~2则[二黄]。高腔一唱众人合,笛子主奏昆山腔。[梆子]乐器为梆子,采茶灯戏随地方。川剧打得“状、状、状,……”京剧锣鼓“呛、呛、呛……”只有音乐相同或相近,观众认同,方可整合为一腔。川剧胡琴腔是如此,川剧高腔同样是如此。以楚、蜀之间的清戏为例,其音乐特点为: 1.是曲牌联缀体,南北合调。 湖北清戏(即湖北高腔),有曲牌一百二十余支,湖北的研究家们将其分为五个大类: [红衲n]类有:[红衲袄][桂枝香][山坡羊][月明山坡][狮子序][解三酲][月儿高][一封书][香罗带]等。 [江头金桂]类有:[江头金桂][铧锹儿][闹五更][江头送别][神伏儿](按:疑应为[神仗儿])等。[驻云飞]类有:[驻云飞][一江风][不是路][古轮台]等。 [锁南枝]类有:[锁南枝][耍孩儿][扑灯蛾]等。 [北调]类有:[北调][江阳韵][棉搭絮][点绛唇][北一枝花]等。 川剧高腔亦然。但曲牌更多,多达三百余支。几乎完全包含了所有湖北清戏曲牌在内。但唱腔、旋律则不尽相同,而曲牌分类则更为复杂,有五类、八类、十类之别。同样也是南、北兼用。而属于北曲的曲牌,川剧便用“北”字标出。如:[北调子][北一枝花][北新水令][北不是路][北忆秦娥][北驻马听]等。 2.是用湖广话和湖广语音唱南、北曲。 明、清时期的四川话,原本就是来自湖北的湖广话。而川、楚人用相同的语言唱南、北曲,这是明代川调、楚调的共同之处,也是在清代,川、楚高腔共称清戏的语言基础。而明代之弋阳腔,即弋阳调,却是只唱南曲。唱北曲,则是在明末清初流布北方以后,但已改称“北弋”,或“京调”、“京腔”了。 3.是一唱众和,前唱后帮。 高腔之唱法和特点,清代乾隆闽督伍拉纳的儿子有《咏高腔》诗曰:“脸涨筋红唱未全,后场锣鼓闹喧天。主人倾耳摇头赞,今日来听戏有缘。” 民国二十五年五月,黄炎培又有《蜀道·蜀游百绝句》诗咏川剧曰:“川昆别调学难工,便唱皮黄亦不同。蜀曲亢音与秦近,帮腔几欲破喉咙。” 4.是清唱,不用丝竹管弦,而由锣鼓伴奏。 四川人概括川剧高腔的特点为:“帮、打、唱”。(其中,打,非武打,而是指锣鼓。川剧有“一台锣鼓半台戏”之说。)便是对上述3、4两个艺术特色的精要、准确之概括。 以上四点,正是川、楚高腔共称为“清戏”的重要原因。 最后,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便是演员和观众。因为湖广填四川,故明、清时代的四川人,绝大多数都是湖广籍移民,特别是自称来自“湖北麻城县孝感乡”乡人。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绝无仅有的历史现象。所谓“四川人”,乃是一个流动的、螺旋式重叠的概念。最早的四川人,应为伏羲的母亲华胥氏。因其居于华胥之水(即四川阆中俞水)而得名。而远古的蜀山氏,又与黄帝同时,而且是几代儿女亲家。后大禹生于西羌,地名汶川,故夏代四川很可能是羌族人。然后是蜀人和巴人。战国末期,秦国移民实川,掺入了陕西人。两汉以后,四川作为流放和避难地之一,不断进入北方人。元末明初,因战乱、天灾等原因,湖广人大量涌入四川。而明末清初的湖广填四川,乃为政府行为,则彻底改变了四川人的人员结构。从此,湖广人成为了四川人的主体人群,而湖广话,则成为了四川人的通用语言──—四川官话。如:嘉庆年刻本《定远县志·风俗》卷十七曰:“民俗半楚。近来土著老民,不过十之二、三。”在定远县,湖广人占50%以上。 同治六年刻本《巴县志·风俗》卷一,载篡修者熊家彦之言曰:“蜀自明末兵燹后,余黎几无孓遗。吾楚与蜀接壤,楚人多占籍于此。故蜀中有‘麻城孝感乡’之称。予,孝感人也。见其风土,大半与《荆楚岁时记》相似。不胜敏恭桑梓之意云尔。” 民国十九年铅印本《大邑县志·文征》所载李惺《牟氏祠堂记》曰:“大抵今日所为土著者,率皆国朝定鼎以后,自粤东、江右、湖南北来。其来自前明洪武初年麻城孝感乡者,则旧家矣!” 民国十六年重刻本《广安州新志》曰:“凡明世旧籍,曰老民,曰本地人。国初入籍,曰新民,曰客籍人。”这里所谓“旧家”、“老民”、“本地人”者,便是我们常说的“老四川人”,土生土长的四川本地人。而实质上,他们乃为明以前入川的客籍人。其中,以湖广人,特别是麻城县孝感乡人为最多。据胡昭曦教授在其所著《张献忠屠蜀考辨──—兼析湖广填四川》一书的抽样统计,在清以前入川之湖北麻城籍人:在合川县,占40%。在重庆府,占23%。在南溪县,占25%。在广安县,占54%。在简阳县,占83%。而以整个湖广人而论,其在以上府县中所占的比例当然更大:在合川县,占55%。在重庆府,占53%。在南溪县,占58%。在广安县,占90%。在简阳县,占84%。若以现存族谱总数而论,湖广籍占83%。而其中,麻城籍则占了77%。以上抽样统计,应该说是颇具有代表性的。如民国二十七年铅印本《泸县志·风俗》卷三记载:“自外省移实者,十之六、七为湖广籍(麻城县孝感乡),广东、江西、福建次之。” 在泸县,湖广麻城县孝感乡人,占60%到70%。这个比例在全川范围内,以新、老湖广人合计推算,可谓“八九不离十”。甚至,连成都都不例外。据宣统元年傅崇矩《成都通览》所记:“成都之地,古曰梁州。历代皆蛮夷杂处,故外省人呼四川人为‘蛮子’。也不知现在之成都人,皆非原有之成都人。明末张献忠入川,已屠戮殆尽。国初平乱,各省客民相率入川,差占地土。故现今之成都人,原籍皆外省也。外省人,以湖广占其多数,陕西人次之。余皆从军入川,及游幕、游宦入川,置田宅,而为土著者。” 此言明末张献忠,将成都人“屠戮殆尽”云云,虽不可信,但确实难寻“十世老成都”。不仅仅“老成都人”是如此,甚至全川“老四川人”也同样如此。即使是在四川各州、府、县、市、镇,自称为“土著”者,但实际上,多数人的祖籍都为湖广人。其中,最多者又为湖北麻城县孝感乡人。台上演唱者,台下观看者,多为湖广籍的四川人,这才是川、楚戏剧得以相互吸纳、认同与整合的最重要的原因和先决条件。正是: 明清两次大移民,四川多为湖广人。 (作者单位:邓运佳,四川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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