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功斌 发表于 2009-1-18 19:50:27

免费发放针具引发贩毒案 禁毒与预放遭遇尴尬

⊙ 吴功斌/文图


  为预防和扼制艾滋病,三台县疾控中心于2006年针对吸毒人员开设了免费针具发放点,并招聘了“同伴教育者”负责组织吸毒人员免费领取一次性注射针具。避免了吸毒人员一针多次使用、续用的现象。对预放传染病的传播起到了极积的作用,但招聘的“管理员”却利用组织发放针具的条件在针具交换门诊点内贩卖毒品。近日,三台公安机关禁毒大队破获了该起奇特的贩毒案。


针具交换点内贩卖海洛因“管理员”落网

  2009年1月6日,三台公安机关禁毒大队接到线报,有人在三台县城内某旅社吸毒,禁毒民警立即前往该旅社进行查处,当场挡获吸毒人员陈某并缴获毒品海洛因0.2克。经审查,陈某曾被强制戒毒,2008年回家后多次在三台县城内从一个外号叫“财娃子”负责的预防艾滋病针具交换点内购买毒品。为了打掉这个隐蔽的贩毒窝点,当日上午11时,禁毒民警迅速对设在县城“温州商城”内的预防艾滋病针具交换点进行了搜查,当场查获了分成小包的毒品海洛因,同时将涉嫌贩毒的“管理员”魏盛财抓获。经审讯,魏盛财交代了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警方逐渐掌握到了魏盛财利用预防艾滋病针具交换点作掩护。从2007年开始,先后从绵阳、成都等地买回毒品海洛因后分成小包贩买给吸毒人员,以120元一小包谋取暴利。据办案民警介绍,魏盛财的贩毒地点是三台县疾控中心为预防艾滋病设立的一个免费发放针具交换点。双方之间并签有合同。由于此案跨度时间长,具体贩卖毒品的数量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之中。


疾控中心很无耐“用心良苦却成空”

  昨日,记者来到三台县疾控中心,据该中心传染病防治科杨科长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从2006年开始,三台县疾病控制中心开始向宾馆酒楼住宿房间免费放发避孕套及向预放艾滋病高危人群(注射吸毒人员)发放一次性注射器两个预防项目。并开始在三台县城区内开设了免费发放针具交换门诊,经与三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系后,禁毒民警务设并介绍了一名跟注射吸毒人员有关联的人员,双方签订了工作协议,分清责任,受招聘人员负责在注射吸毒人员中招募同伴教育者(注射吸毒人员)开展针具交换工作,并对同伴教育者进行管理及培训,主要内容为针具交换活动和宣传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安全注射等活动,并对违法行为制定了责任条约的规定。疾控中心每周发放150具一次性注射器,受聘人员每周负责收回己使用过的注射器方才领取新的一次性注射器。随后,杨科长苦笑着告诉我们,此次发生的受聘人员利用发放管理的条件贩卖毒品,他们感到很意外和吃惊。本来免费给吸毒人员发放注射器在社会上就存在争议,疾病控制工作的一片好心却换来了“用心良苦却成空”,但他们的出发点绝对是正确的,预防艾滋病传播是他们的责任,假如不提供一次性注射器,吸毒人员还是照样注射吸毒,而免费发放注射器在艾滋病高危人群(注射吸毒人员)中的确起到了显着的预防作用,这种行动跟公安民警打击贩毒吸毒一样,都是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的一种行为。


预防与禁毒是否有冲突?绕不开的两个“结”

  2005年,为了防止爱滋病的进一步蔓延,卫生部提出一项大胆的提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向高危人群免费发放安全套和注射器,这一措施在许多观念保守的人士眼里是一种禁忌。认为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鼓励的行为。

  针对免费向吸毒人员发放注射器是否存在冲突的性质,我们采访了部份相关人员,据长期从事医务工作的张医生认为,大多数吸毒人员都是通过共用不洁的针头注射毒品,而这种方法感染传染疾病的机律都很高,免费发放一次性注射器避免交叉使用的意义并不是鼓励吸毒,而是控制预防艾滋病病毒传播的有效方式,如管理完善应该有极积的作用。而禁毒民警刘远贵则认为,禁毒民警的工作是强制、规劝吸毒人员远离毒品。而免费向吸毒人员发放注射器在某种程度上是支撑了吸毒行为,这与禁毒民警的工作是存在矛盾的。

  绵阳市川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大勇则从法律角度阐述了见解,他认为,开展免费向吸毒人员发放注射器的行为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部分冲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目前,这种行为与现行法律法规并不配套。

韦建生 发表于 2009-1-19 00:39:08

说穿了,是没有成功的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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