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者审其势]3从乱·治乱
[画者审其势]3从乱·治乱
一,制乱,恶墨万点,滋生黑白也。乱而治之,得阳而置阴,阴阳聚而法度生焉。胸怀远近、高下,笔走意生,开合随势。寻黑以导,整形计白,阴阳初开矣。黑中黑,白外白,简且繁之,繁而简之,以小从大,后法而治也。维乱,由无序,是其抽象也。务变,序乱交合而生,则万象得。得象而从其类,是变以治乱也。如是,渐次明朗矣。
二,造型,线为结构。俾乱,线为祸首也。治乱,线为趋势也。复音起于和弦,因而圆润,调定,节奏生焉。
三,密树,直、斜、弧、垂抽象而定,切不可鹿角、懈爪。若是,堕入陈法矣,难为“乱”也。得乱,务使运,运而变之,不变则殆,变,则生焉。树石无疆界,混充以“乱”树树山山。树为山之衣者,非架上衣也,得体裁剪,树山合一也。夫,山走,树移也……
四,得势,积,万笔不多。留,二三点即多矣。
木邨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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